|
|
|
明年起跨境电商进口过渡期政策扩围五地 |
★★★ |
|
明年起跨境电商进口过渡期政策扩围五地 |
|
作者:孙韶华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更新时间:2017-12-08 11:43:24 |
|
7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自2018年1月1日起,将跨境电商进口过渡期政策使用的范围扩大至合肥、成都、大连、青岛、苏州等五个城市。 2017年9月20日,国务院第18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即继续对天津、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地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照个人物品监管。 高峰表示,过渡期延长的决定,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于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保持了现有政策的连续性,稳定了行业预期,对于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得到了行业企业的广泛支持。
|
|
文章录入:xhx 责任编辑:薛海湘 |
|
|
上一篇文章: 中国创新正改变世界科技版图 下一篇文章: 商务部:已对美国发起WTO诉讼 |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