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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 不得巡游揽客

时间:2015-10-12 16:49来源: 点击:0

中国网财经10月10日讯 交通运输部今日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上述文件将“专车”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将出租汽车分为“网络预约出租车”和“巡游出租车”新老两种业态,建立二者共存的多样化服务体系,实行分类管理、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

按照《办法》,巡游出租车可以在道路上巡游揽客,在站点候客,也可通过电信、互联网等开展预约运营服务;网络预约出租车不得在路上巡游揽客,只能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使用符合规定的车辆开展预约运营服务。


(责任编辑:xie_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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