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正式颁发执行。
这是江苏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省政府关于促进外资提质增效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8〕67号)要求,出台的又一鼓励政策。这对于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我省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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