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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4月10日起施行

时间:2015-04-08 09:58来源: 点击:0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日前联合公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自2015年4月10日起施行。新目录一经发布便引起广泛关注,基本放开一般制造业,鼓励外商投资高端制造业成为最大看点。

商务部研究院外国投资研究所副研究员张菲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2011年版相比,新目录在制造业方面的开放程度更高,其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放宽投资准入、开放市场,对外资形成新的吸引力。业内普遍认为,本次修订预示着中国对外开放迈入了更宽领域和更高水平,通过一般制造业的基本开放和大力开放服务业,庞大的中国市场需求,将对利用外资形成新的优势,中国政府也将在调结构促转型中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益。

为一般制造业松绑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更加积极有效利用外资。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重点扩大服务业和一般制造业开放,把外商投资限制类条目缩减一半。全面推行普遍备案、有限核准的管理制度,大幅下放鼓励类项目核准权,积极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在此背景下,新目录基本放开了一般制造业,取消了钢铁、乙烯、炼油、起重机械、煤化工设备、轻型直升机、名优白酒等股比要求,有色金属冶炼、小型工程机械、普通轴承、氯霉素等不再列入限制类。业内专家指出,钢铁等传统制造业外资限制的放开,并不意味着放任产能过剩或环境污染,而是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统一运用环保等手段实施监管,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推动产能过剩行业升级发展。

“国际金融危机后,欧美发达国家纷纷推出再工业化战略,以抢占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制高点,而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也不断放宽吸引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使其低成本优势更加明显。”张菲表示,相比之下,近年来我国引资增速却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放缓。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部长赵晋平认为,当前我国制造业面临多重挑战,我国亟须通过引入新技术、新资本和新人才加快转型升级步伐,进而提升在全球产业价值链中的地位和话语权。

对于基本开放一般制造业是否会冲击本土企业,张菲坦言,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国内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已经逐渐适应了开放式的竞争环境,不必担心他们会不适应或者受到较大的冲击。赵晋平同样认为,扩大外资准入就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将倒逼企业提升综合竞争力。

高端制造成必争之地

商务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高端制造业领域外商投资活跃,制造业领域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14%。不可否认,在我国一般制造业对外资吸引力有所下降的背景下,高端制造业正在成为外商投资的香饽饽。

新目录提出,要大幅缩减外商投资的准入限制,促进制造业改造提升,将高端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鼓励外商投资到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此外,我国正在全面推进的“一带一路”战略也将带动中国高端装备“走出去”,并且加快外商对该领域的投资,形成新的引资优势。

“资本是逐利的,部分外资因为自身情况撤离是很常见的,但总体上中国制造无论是吸引外资的能力还是规模都在增长,并且我国吸引的外资都在高端制造业,这说明我们的产业结构在优化。”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原总裁梅兴保如是说。

“为了充分发挥和利用外资在高新技术研发及市场化推广方面的优势,特别是外资外溢的技术及人才效益,新目录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先进制造等高端制造业。”张菲表示,可以预见,未来中国制造转化为“中国智造”和“中国创造”的基础将更加牢靠。

拥抱新一轮对外开放

自从1995年首次颁布以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每隔一段时间进行适时修订,本次是第6次修订,也是历次修订中开放幅度最大的一次。经过本次修订,限制类条目大幅减少,从2011版的79条减少到38条,“合资、合作”条目从2011版的43条减少到15条,“中方控股”条目从2011版的44条减少到35条。同时,鼓励类条目数量基本不变,主要修改了76个条目,旨在调整指标和优化结构,促进外商投资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新目录将对促进外商投资、优化外资结构起到积极作用。一方面,积极主动扩大开放,重点扩大服务业和一般制造业开放;复制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经验。另一方面,调整优化经济结构,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承接高端产业转移。

上述负责人表示,本次目录修订也是推动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从改革开放实践看,开放带来的机遇总体大于挑战。


(责任编辑:xie_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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