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经贸新闻 >

卷烟批发从价税率升至11%并加征从量税

时间:2015-05-11 08:51来源: 点击:0

财政部8日发布通知要求,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通知自2015年5月10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xie_hua)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 版权所有: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Copyright ©2019 jswqxh.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 协会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国贸大厦29楼 邮编:210001 传真:025-52323761 邮箱:js_wzxh@163.com
  •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苏ICP备14010449号-1 苏公网安备:32010402000614号

  • 扫一扫关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