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1月31日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表示,新的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的出台,将在法律上确立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同时突出对外商投资的促进和保护。这将是中国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迈出的重要步伐,为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据了解,1月29日至30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外商投资法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并决定将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高峰表示,商务部将继续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立法审议工作,推动这部法律早日出台。同时,将会同有关部门一道,抓紧研究制定外商投资法有关配套法规规章,把法律确立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为外商投资营造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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