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15日电(记者 刘阳)2015年4月15日,筹建亚投行首席谈判代表会议主席、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就外界普遍关心的亚投行筹建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据介绍,目前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共有57个,虽然接收意向创始成员国已经截止,但今后仍会继续吸收新成员加入。此外,根据现有多边开发银行的通行做法,亚投行将在正式成立后召开部长级理事会任命首任行长。
问:截至目前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一共有多少?分别是哪些国家?
答:2015年3月31日为亚投行接收新意向创始成员国申请的截止日期。截至4月15日,3月31日前(包括当日)提交加入申请的国家均已经过多边征求意见的程序,正式成为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共有57个,其中域内国家37个、域外国家20个,涵盖亚洲、大洋洲、欧洲、拉美、非洲等五大洲。
这些国家分别是奥地利、澳大利亚、阿塞拜疆、孟加拉国、巴西、文莱、柬埔寨、中国、丹麦、埃及、法国、芬兰、格鲁吉亚、德国、冰岛、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以色列、意大利、约旦、哈萨克斯坦、韩国、科威特、吉尔吉斯斯坦、老挝、卢森堡、马来西亚、马尔代夫、马耳他、蒙古、缅甸、尼泊尔、荷兰、新西兰、挪威、阿曼、巴基斯坦、菲律宾、波兰、葡萄牙、卡塔尔、俄罗斯、沙特阿拉伯、新加坡、南非、西班牙、斯里兰卡、瑞典、瑞士、塔吉克斯坦、泰国、土耳其、阿联酋、英国、乌兹别克斯坦和越南。
问:今后亚投行还会继续接收新成员吗?
答:亚投行是开放、包容的多边开发银行,虽然接收意向创始成员国已经截止,但今后仍会继续吸收新成员加入。各方在今后的章程谈判和磋商中,将就吸收新成员的程序和规则等作出安排。
问:请介绍一下亚投行章程谈判的时间进度安排。
答:继去年10月24日筹建亚投行备忘录签署后,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先后于去年11月底、今年1月中旬和3月底举行了三次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围绕亚投行章程草案展开谈判,取得了积极进展。根据亚投行筹建工作计划,各方将于今年4月底和5月底分别在北京和新加坡举行筹建亚投行第四次和第五次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商定亚投行章程草案,并于6月底前签署章程。
问:亚投行在制定保障政策等业务政策方面有什么考虑?
答:作为亚投行发起方,中方在会同各方就章程草案展开磋商的同时,要求亚投行筹建多边临时秘书处着手起草保障政策等主要业务政策文件,并已于今年3月初在北京举办了亚投行业务政策研讨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相关工作得到了世行、亚行等现有多边开发银行的支持。亚投行在业务政策方面将充分借鉴现有多边开发银行通行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同时也要避免其走过的弯路,以降低成本和提高运营效率,更好地为成员国服务。
问:世行、亚行等现有多边开发银行为亚投行筹建提供了哪些方面的支持?
答:筹建亚投行倡议提出以来,世行金墉行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拉嘉德总裁和亚行中尾武彦行长分别在多个场合表态积极支持筹建亚投行,表示将与亚投行开展合作。世行、亚行等多边开发银行已与亚投行筹建多边临时秘书处建立了工作联系,在许多方面给予了支持。作为亚投行发起方和世行、亚行重要股东国,在亚投行筹建以及未来运作过程中,中方都将积极推动亚投行与世行、亚行等现有多边开发银行在知识共享、能力建设、人员交流、项目融资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提高本地区基础设施融资水平,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问:有媒体报道称,中方已确定亚投行首任行长人选。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根据去年10月24日签署的筹建亚投行备忘录,亚投行将设立理事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三层管理架构,并将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决策的高效、公开和透明。亚投行将根据公开、透明、择优的原则选聘行长和高层管理人员。根据现有多边开发银行的通行做法,亚投行将在正式成立后召开部长级理事会任命首任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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