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国贸促会和江苏贸促会关于受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事实性证明的通知

时间:2020-04-01 10:56来源:中国贸促会 江苏贸促会 点击:0
“万众一心迎挑战、众志成城战疫情”中国贸促会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与您同舟共济度时艰
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国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国部分企业在货物及物流等方面遭受严重影响,可能导致国际贸易合同或承包合同无法履行。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工作,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减少损失,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的规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可以出具不可抗力证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可向我会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
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办证大厅人员流动数量、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保障企业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开发了线上认证平台http://www.rzccpit.com/,实现“不见面办公”帮助企业线上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企业亦可通过QQ群、电话等方式与当地贸促会联系办理证书。
企业需提交的佐证材料:
1.企业所在地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公告
2.海陆空相关延运、延飞、取消等通知/证明
3.出口货物买卖合同、货物订舱协议、货运代理协议、报关单等
4.其他所能提供的材料
    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祝愿大家平安健康,坚信我们携手并肩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10-82217027/7035/7010
各省(直辖市)、市贸促会联系方式请参见:https://www.rzccpit.com/company/organization.html
 
关于受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事实性证明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对部分企业的生产、物流、国际贸易等方面造成一定影响,导致国际贸易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企业声誉和利益受损。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规定,签发国际商事证明书、出具不可抗力证明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职责之一。国际商事证明,是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据中国法律、有关规定和国际贸易惯例,对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文书、单证和事实进行证明。由贸促会出具的国际商事证明书, 其合法性与有效性均为各国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所认可。为帮助我省企业维护权益、减少损失、稳定贸易,我会将依据中国贸促会授权,为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而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出具相关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并为急需企业开通假期绿色通道。即日起,企业可直接联系、咨询我会相关工作人员,以不见面办理为主。
 
联系人:徐啸 薛新岚
手机:13376062433 13851726498
电话:025–52856813  52856817
 
 
                                       江苏省贸促会
                                  2020年1月29日

(责任编辑:薛海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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