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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

时间:2014-07-16 11:20来源: 点击:0

2014年 第3号

为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正案),进一步形成统一、系统、规范的清洁生产技术支撑文件体系,指导和推动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整合修编了《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现予以发布,并于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原来发布的《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第41号公告)、《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环保总局2005年5月公告),环保部发布的《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HJ/T189-2006)、《清洁生产标准水泥工业》(HJ 467-2009)同时停止施行。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2月26日


(责任编辑:xie_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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