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向电工钢反倾销案各利害关系方: 2015年7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年度第23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72251100、72261100项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该反倾销案调查问卷发放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案调查问卷分为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问卷、中国国内生产者问卷、中国国内进口商问卷三类(见附件)。有关答卷要求、提交方式及提交时限详见各问卷。 二、出口商或生产商应当按要求填写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国内生产者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国内进口商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 三、本通知发出之日即为问卷发放之日,利害关系方应按要求在各问卷规定时限内如实填写,并提交完整准确的答卷。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况,调查机关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四、请在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案件动态栏目(网址为http://trb.mofcom.gov.cn)或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http://www.cacs.gov.cn)下载问卷。各利害关系方在本次问卷发放或答卷过程如有疑问,可向本案经办人员咨询。 联系人:江由由、齐鑫、孙玉、林洪 联系电话:(010)65198196、85093421、65198073、65198752 附件: 1.取向电工钢反倾销案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doc 2.取向电工钢反倾销案国内生产者问卷.doc 3.取向电工钢反倾销案国内进口商问卷.doc 4.取向电工钢反倾销案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pdf 5.取向电工钢反倾销案国内生产者问卷.pdf 6.取向电工钢反倾销案国内进口商问卷.pdf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2015年8月25日 关闭贸易摩擦应对案件动态贸易救济案件公开信息查询关闭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贸易救济案件公开信息查询中国贸易救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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