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2015年第66号 【发布日期】2015-11-27 根据《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5年第1号),商务部对部分类别的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实行资格招标。为组织好2015年度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招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行资格招标的企业类别和任务说明 (一)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企业 承担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的项目管理任务,具体包括:在“采购—施工”承包方式下,承担援外成套项目的专业考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深化设计和全过程项目管理任务;在“设计—采购—施工”承包方式下,承担成套项目的全过程项目管理任务。 (二)对外技术援助项目实施单位 承担对外技术援助项目实施任务,主要通过综合采用选派技术专家、提供设备、提供智力服务等手段,整合人力资源开发、智力支持、技术服务和转让、管理合作以及提供物资设备和附带工程等综合性要素手段,帮助实现特定的技术目标。 (三)对外援助项目咨询服务单位。 1.可行性研究单位和评估单位。可行性研究单位承担援外成套项目、技术援助项目和物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负责搜集项目基础资料,与受援方沟通需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成果文件。可行性研究评估单位承担援外项目可行性研究成果文件的评估任务。 2.检查验收单位。承担援外成套项目和技术援助项目的检查验收任务,负责组织检查验收工作和编制检查验收报告。 3.顾问咨询单位。承担援外成套项目的专项技术监督工作,负责审查总承包企业和项目管理企业的阶段性成果文件,出具技术、安全和投资等方面的监督审查意见。 4.经济技术咨询单位。承担援外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合同、技术事项争议的第三方评审,项目合同价款及其调整事项的经济技术审核,各类出国团组费用审核等经济技术咨询任务。 二、资格招标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参与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投标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系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 2.所有出资人均为中国投资者(“中国投资者”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3.前三个会计年度未出现亏损; 4.前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或违反有关援外管理规章受过行政处罚; 5.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其他资格条件 各类援外项目实施企业拟招标选定的专业类别、数量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标代理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廉芳芳刘丽 联系电话:010-58815036/58815034 传真:010-5881503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1座3A03室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参与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投标的企业可自2015年11月30日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领取资格招标文件。 (二)资格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参与投标企业须指派一名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领取资格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按企业类别分别为2015年12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申请参与资格招标的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资格招标工作具体事宜,请与商务部(对外援助司)联系。 电话:010-85093522,85093558 传真:010-85093564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6732房间 附件:1.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招标类别和数量 2.授权委托书 商务部 2015年11月25日 关闭对外援助援外政策对外援助资格认定援外项目对外援助项目进展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管理中国对外援助60周年纪念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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