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和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市场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提振和扩大消费
(一)提升城乡消费服务水平。2023年新增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绿色节能家电促消费专项活动。精心举办“苏新消费”四季购物节,开展“销售竞赛季”活动,支持“一市一主题”特色品牌活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发放消费惠民券、数字人民币红包和现金补贴,新认定10个左右省级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举办江苏电商直播技能大赛等系列活动。2023年安排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高效顺畅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到2025年实现县(市)和涉农市辖区寄递公共配送中心或快递产业园区全覆盖,50%以上的乡镇建有寄递公共配送中心,70%以上的建制村建有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开通集客货邮于一体的交邮合作邮路,全面提升农村邮政快递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试点,拓展服务功能和旅游商贸服务,加强汽车客运站综合开发。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2023年新培育600家以上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二)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对居民小区内的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