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及商务部《关于促进商贸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商流通函[2014]790号),2015年7月,商务部办公厅下发《关于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智慧物流配送体系是一种以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为支撑,在物流的仓储、配送、流通加工、信息服务等各个环节实现系统感知、全面分析、及时处理和自我调整等功能的现代综合性物流系统,具有自动化、智能化、可视化、网络化、柔性化等特点。发展智慧物流配送,是适应柔性制造、促进消费升级,实现精准营销,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今后物流业发展的趋势和竞争制高点。 《实施意见》要求,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要以“互联网+”理念为指导,将满足生产和消费需求作为出发点,把握互联网、物联网背景下物流业发展规律,以信息化、智能化设备为载体,加强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优化供应链管理和资源配置,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的融合,物流与商流、信息流、资金流的融合,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与车联网的融合,促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升物流业综合服务能力和整体发展水平。 《实施意见》提出,在1-2年内,在全国创建10个智慧物流配送示范城市、打造50个智慧物流配送示范基地(园区)、培育200个智慧物流配送示范企业。通过示范创建工作,推动配送效率提高20%,仓储管理效率提高20%。 《实施意见》明确了七项具体工作任务:建立布局合理、运营高效的智慧物流园区(基地);建立深度感知的智慧化仓储管理系统;建立高效便捷的智慧化末端配送网络;建立科学有序的智慧化物流分拨调配系统;建立互联互通的智慧化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提高物流配送标准化、单元化水平以及提升物流企业信息管理和技术应用能力。 同时,《实施意见》还提出了五大保障措施:做好组织协调、创新示范引导、加强政策支持和人才队伍建设,并做好宣传引导。 关闭商贸物流与信息技术应用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与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信息管理商务部召开“商贸物流”专题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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