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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27号 关于延长对原产于新加坡、泰国和日本的进口甲基丙烯酸甲酯反倾销案

时间:2015-07-27 11:18来源: 点击: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4年8月8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5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新加坡、泰国和日本的进口甲基丙烯酸甲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4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8日。

商务部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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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e_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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