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贯彻苏政办发[2015]79号文件过程中,省有关部门有什么实质性推进举措? 答:《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意见》(苏政办发〔2015〕79号)出台后,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大对外资总部经济的支持推进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并与有关部门间密切协调配合,成立了跨部门工作机制,细化各项鼓励措施,优化对企业的服务,把各项鼓励政策和便利化措施落到实处。新政策的出台获得积极反响。截至目前,全省共认定162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其中地区总部86家,功能性机构76家。这些企业在江苏外资企业中起到引领和示范的作用,吸引更多的企业总部扎根江苏,为江苏提升利用外资水平,促进外资结构优化,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深入贯彻落实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政策措施,推动我省利用外资转型升级和迈向中高端,同时提高和优化为企业服务能力,营造良好投资营商环境,省商务厅于9月27日至28日在无锡举办江苏省跨国公司总部经济政策培训班。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江苏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南京海关主管负责同志为培训班授课,就企业及其人员的资金补助、出入境、居留、健康、教育、货物通关和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便利化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 下一步,省商务厅还将继续积极做好《意见》的实施工作,加大鼓励扶持和服务力度,并委托省外资协会开展跨国公司总部鼓励政策绩效评价工作,为外资总部企业创造良好投资环境和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跨国公司将其先进的生产和研发、营销等环节在我省布局,不断提升我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有效推进全省利用外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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